批准成立NPAP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江西)区域管理中心的公告
时间:2007-11-09 阅读次数:640 返回首页
批准成立NPAP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中心的公告
经全国高科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NPAP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江西同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为“NPAP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江西)区域管理中心”。允许在山东全省范围内进行NPAP项目各科目认定推广工作。
全国高科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
NPAP全国高新职业人才认定管理办公室
2007年 11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