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成立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山东)区域管理中心的公告
时间:2007-09-24 阅读次数:1154 返回首页
批准成立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中心的公告
经高科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山东信息化培训推进办公室正式成为“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山东)区域管理中心”。允许在山东全省范围内进行NPAP项目各科目认定推广工作。
高科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
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管理办公室
2007年 9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