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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成立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山东)区域管理中心的公告
时间:2007-09-24          阅读次数:1154          返回首页

批准成立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中心的公告


   经高科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山东信息化培训推进办公室正式成为“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山东)区域管理中心”。允许在山东全省范围内进行NPAP项目各科目认定推广工作。

高科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
NPAP高新职业人才认定管理办公室
2007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