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科班培养社会近百种新职业人才
时间:2010-05-26 阅读次数:2433 返回首页
据透露,2009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873万人,在校生达2178万人,中职教育已经具备了大规模培养技能型人才、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服务国家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基本能力。
现行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是2000年颁布的,专业设置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职业教育人才需求的方向、规格与质量要求;不能满足工程技术进步产生的新职业、新岗位变化的新要求;不能满足中职教育招生规模迅速扩大,生源质量发生根本变化,以及个体差异性、需求多样性的新要求;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职业教育的愿望,修订调整工作迫在眉睫。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新《目录》修订组组长余祖光透露,修订工作重点解决两个“不对接”问题,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与社会职业岗位不对接,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不对接。新《目录》增加了专业对应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举例、继续学习专业举例等3项内容,明确了专业与职业岗位、职业标准和继续学习方向的关系。
此次颁布的新《目录》第一、二、三产业分别设有32个、122个与167个专业。其中新增专业85个。列举1185个职业(工种),基本涵盖了适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国家规定职业,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教育部职成司负责人表示,制定新《目录》指导性文件,“不是要把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权拿到教育部,而是强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与统筹。”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培训,对照新《目录》进行调整更新,开设新专业,确保今年9月正式施行。统计部门同样要根据新《目录》调整相关统计数据的设定、计算等。
针对目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中存在的问题,教育部正在抓紧研究新《目录》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专业设置的权限和管理职责,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行业企业在专业设置中的作用,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专业设置审议的组织机构、程序办法和监督检查等。
教育部对新《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一次修订。其间,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和各地专业建设情况,适时发布补充《目录》。
“职业教育不是升学教育,仍然一如既往地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葛道凯强调,新《目录》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新趋势的基础上,重视中职学生的全面发展与终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