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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2011年第4次新闻通气会——介绍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半年多来中等职业教育强化内涵发展、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有关情况
时间:2011-06-09          阅读次数:7254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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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中等职业教育强化内涵发展、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有关情况

去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未来10年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作出了全面部署。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通过体制改革,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为切实推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把中等职业学校科学管理能力建设计划作为重点实施的十大计划之一,以期带动整个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建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办出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10年,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为健全中等职业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强化素质教育,推动科学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一、制定和完善基本办学制度

  1.制定并发布《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制定管理规程的主要目的是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管理规程基本涵盖了中等职业学校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如教职工管理,教学管理,德育管理,学生管理等,是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规范和出台配套规章制度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开启了中等职业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的新篇章。

  2.修订并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随着中等职业教育事业不断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2001年教育部出台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已经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教育部新修订了学校设置标准,规定了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生均校园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师比等基本办学条件,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提供依据,对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都适用。教育部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力度,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进行调整,对学校办学资质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在每年招生前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办学水平。

  3.制定并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新的学籍管理办法是为了适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和免学费工作的管理。与2001年教育部出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相比,新的学籍管理办法较好地解决了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张以后,对学生学籍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时代性和可操作性。新的学籍管理办法不仅是学校开展各项教学活动的重要保证,也是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免学费政策的重要保障。

  二、制定和完善专业设置的管理制度

  4.修订并发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原目录是2000年颁布的,至今已10年。专业设置老化,针对性差,已不能很好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职业教育的愿望,体现产业发展的需要。新《目录》突出了服务经济、对接产业,服务就业、对接职业,服务终身发展、关注继续学习,坚持改革创新、拓展服务功能等特点。在专业设置上,重点发展面向现代农牧业、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加强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尤其是民族文化艺术、民间工艺等领域的专业建设。新《目录》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需求相吻合,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科学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提供了基本依据。

  5.制定并发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就专业设置的条件、程序和专业设置管理的职责分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规范和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要求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作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2010年,教育部组织成立了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和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组织和机构,强化了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三、制定和完善德育工作制度

  6.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校园文化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精神、学校活动、学校秩序和学校环境的集中体现,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出台该《意见》的主要目的是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职业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推动学校形成务实向上的校园文明风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意见》在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指出要从全面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高度重视校园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积极推动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发挥校园网络的育人作用等五个方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意见》还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领导、管理和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

  7.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力量,是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工作是重要的育人工作,在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沟通学校、家庭和用人单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对于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提高中职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意见》就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职责、配备与选聘、任职资格和条件、待遇、培训、表彰奖励管理,以及班主任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四、制定和完善助学工作制度

  8.会同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类型,学生范围、比例,免学费标准及资金来源,申请与评审程序,监管及违规处罚等。

  五、制定并印发社区教育制度

  9.制定并印发《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近年来,社区教育在我国发展迅速,教育部在全国建设了一大批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活动,成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深入发展社区教育,服务社区建设,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教育部制定了《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该标准提出了13个方面的基本要求,明确了5大类16个方面的评价指标。教育部正在推动各省按照上述标准要求和评价指标加强对社区教育的评估督导工作。

  除上述已经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指导性文件外,教育部一直在加紧修订《职业教育法》,2011年将重点加强以下制度建设。

  一是研究制订《关于制定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原则意见》。将按照《教育规划纲要》部署,会同财政部加紧制订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原则意见,为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打基础。

  二是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和《国家示范性集团化学校建设标准》。

  三是研究制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将对2007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增强指导性和针对性。

  四是研究制订《加强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目的是进一步健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及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保证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是研究制订《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标准》。重点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行资源整合,加强网络建设,保证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六是修订《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要求,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2011年将对2004年颁布的大纲进行修订。

  七是研究制订《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国家标准》,规范和引导成人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研究制订《社区全民学习中心规程》,加强全民学习中心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学习需求。